“十一五”期间,国资委相继出台了《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央企业任期节能减排管理目标》等一系列文件,以此督促中央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。这些都将央企推到了排头兵的位置。
在行政力量的强大推动下,央企节能减排工作可谓雷厉风行,有些企业甚至在09年就完成了节能减排任务。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的190家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,五年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,是国家下达的节能考核目标的1.8倍,占全国千家企业节能量的32.7%。
即便像火电企业这样的污染大户,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。在发改委发布的“十一五”期间节能减排优秀中央企业名单中,五大电企皆榜上有名。有数据显示,截至10年底,中央企业累计关停小火力发电机组4007.9万千瓦,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23.6万吨,分别占全国“十一五”关停目标的80.2%和36.3%。中央五大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95.9万吨,占国家“十一五”减排总量目标的116%。
另外,“十一五”期间,中央企业万元产值(可比价)综合能耗下降20.28%,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.30%,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.01个百分点,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36.13%,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.68个百分点,为国家完成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经历了“十一五”大刀阔斧的淘汰落后产能之后,“十二五”减排标准更加严格,它不仅在生产能力上做了具体规定,还加入了总量控制,难度系数可想而知。央企能否另辟蹊径,再创辉煌,我们拭目以待。